阳光学院场地租借费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管理阳光学院场地资源,提升户外场地的使用效率,现制定阳光学院场地租借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场地主要有:食堂六楼出口空地、图书馆读书园、东区8号楼前空地、超市一楼ATM机旁、西区小操场 周边、27号楼前停车场。
二、费用管理
第三条:费用明细
三、附则
第四条:免租项目
序号 |
活动类型 |
免租标准 |
1 |
继续教育学院已签约企业和单位举办活动 |
根据合同约定免租 |
2 |
校级大型文艺晚会 |
免租 |
3 |
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如无偿献血活动等) |
免租 |
4 |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设点纳新,校内学生活动设点宣传(无外来商家现场宣传) |
免租 |
5 |
承办上级单位大型活动 |
免租 |
6 |
二级院系校企合作单位各类活动 |
根据校企协议免租 |
7 |
财务处合作银行 |
根据报告免租 |
除以上类型活动,其他类型各项目活动均收场地费。
第五条 本办法至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阳光学院校园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