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师生,为师生在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对阳光学院五期健身实践基地经营管理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商项目
阳光学院五期健身实践基地
二、合格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竞租方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竞租方应具有多年健身房的运营经验,至少有1个健身房运营项目业绩,近3年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政处罚记录及安全责任事件。
2.竞租方为独立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竞租方须具备健身休闲活动的合法经营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负责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6.竞租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已签署合同的,校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租赁合同。
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经营约定
1.承租条件
根据学校现有的场馆设施条件,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具备对师生开放的公共室内场馆型的综合健身房。招标人按年向中标人收取租金40万元(最低控制价),租赁期限内,每年在上一年度的租金费用基础上递增5%。中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稳定成熟的运维管理团队(含专业健身教练),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按照合同履约。
为了保障本项目的人身安全,中标人需单独承诺在服务期间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元)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附加险种。
2.租赁期限:约五年,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经营期间如遇招标人建设需要或整体经营主体变更或政府部门要求终止租赁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
3.装修说明:场地整修或装修由中标人负责,装修或整修基本要求:
中标人应预先向招标人提供: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公司出具的装修设计施工图,装修施工图确保不破坏主体结构;装修要按消防规范开展。
中标人进行装修时需服从招标人的协调、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工程进度报告、装修投入的资金明细等,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应向招标人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后再行采购使用。招标人组织验收,中标人装修投入的资金金额以相关审核单位审定结算为准。
4.进场施工要求
(1)进场做成品保护(门窗),成品交换(配电箱等)。
(2) 现场配备消防工具(灭火器、应急设备)并摆设明显位置。
(3)电工必须有上岗证。
(4)要求施工方挂贴警示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工艺规范、施工图纸。
(5)监理公司必须贴好门标以及监理日志工作牌。
(6)施工现场先找水平线,统一按此水平线施工。
(7)拆除墙体前,先保护好下水口,避免杂物掉入造成堵塞。
(8)空鼓铲除。
(9)原设计图纸须拆除原建筑墙体时,主电源配电箱等电器不可移动,承重墙体及梁柱不损坏,复杂楼露台防水层不可破坏。
5.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及疏散要求
(1)火灾及地震处理方式。
(2)发生打架斗殴的处理方法。
(3)急症病人或人员受伤的处理。
(4)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6.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的水电费自理。
7.服务要求
(1)普惠政策
a.收费定价优惠,整体价格须低于周边社会市场同类项目
价格,不得高于高校同类项目价格。b.教职工优惠政策
本校教职工可免费享受各种器材、公共课程(优选理疗塑性瑜伽,舞蹈,有氧操,动感单车等)。 (2)布局设计 布局合理,场内合理利用,分区明朗安全:
a.规划需有功能区如瑜伽操课区、健身舞蹈室、动感单车室、力量训练区;
b.配套健身服务区如拉伸休息区、身体数据分析区、宣教区等;
c.配套基础功能区如书吧休息区、更衣室休息区、淋浴区等。
(3)安全与质量管理
a.配备完善的场地人身保险,保障全面为学子安全护航,保障范围广,跌倒受伤财产损失皆可赔付。
b.配备经验丰富的健身巡场安全员,提供科学安全的训练场地。
c.定期进行健身安全及消防安全演练,增加健身及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能力,增加在火灾及出现安全问题情况下的互助自救意识,定期宣传防患于未然。
d.健身教练持证上岗,保证健身指导服务质量。
(4)人才培育政策
共同开发健身行业高级私人教练(中国体育总局,健身健身健美协会),瑜伽证书(福建省瑜伽协会颁发)及教练培育等技能人才培训方案,组织免费培训,培育优秀健身专业人才,优化学生就业结构,同时免费开发就业岗位人力资源服务。
(5)全民健身宣传以及活动
a.提供国家对于全民健身及安全宣传的场地,加强相应党建与团建宣传。
b.健身活动举办:健身健美,健美操等比赛,集健身和健美于一体扩大校内及社会层面的宣传及影响力,提高该项运动的技术水平。
8、经营承诺: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因中标人的过错对师生的生命财产及出租人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本项目招标,中标的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合作经营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合作。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投标人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并不予退还押金。
四、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附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
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近三年的税收完税证明;
6.近三年投标项目相关的业绩表。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竞租方在提交标书前应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五、报名截止时间(含现场考察,如需要):2023年12月26日11点00分。
1.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gyztbzx@ygu.edu.cn。(资格审查资料汇总为一个文件后盖章扫描发送至该邮箱,文件夹命名:报名单位全称+(项目名称)的资格审查文件)
2.或者将报名材料提交阳光学院行政楼7层708资产经营管理处。
六、项目(联系)咨询
资产经营管理处徐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72234、157508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