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师生,为师生在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对滨海校区食堂合作运营项目实行公开招商,分别引入两家综合实力较强的餐饮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作期(年) |
合作内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装修保证金(万元) |
合同包1 |
滨海校区8#食堂一层 |
1项 |
5年(最后一年的 6 月 30 日止) |
详见附件 |
3.94 |
197 |
合同包2 |
滨海校区8#食堂二层 |
1项 |
3.6 |
180 |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阳光学院滨海校区食堂合作运营项目合作方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以餐饮资质为主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需有团餐行业三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成功经营过800㎡以上高校食堂及其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型食堂项目,合作单位不少于2家(需提供签订的商务合同证明);
3.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或劳动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包括但不限于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查询无近三年的处罚记录。
7.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0.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1.人员配置最低要求:1名运营经理、1名厨师长、2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员、1名营养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受过行政处罚;
(5)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该项目,必须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险。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负责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16.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已签署合同的,校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租赁合同。
三、符合以下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限期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
4.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6.中标人不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义务的,经招标人催告后限期内仍未履行的;
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附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竞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近三年的税收完税证明;
6.近三年投标项目相关的业绩表。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竞租方在提交标书前应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五、报名截止时间(含现场考察,如需要):2024年1月18日16点00分。
1.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gyztbzx@ygu.edu.cn。(资格审查资料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后盖章扫描发送至该邮箱,文件夹命名:报名单位全称+(项目名称)的资格审查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不按规范报名视为不符合要求。)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或多个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必须分合同包制作投标文件(未分合同包进行制作的,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合同包顺序(首先:合同包1;其次:合同包2)单独进行评议,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包,若中标人已作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得再作为合同包2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出现其他情况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依次递补,如果合同包1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资格被取消的,由该合同包排名第2的中标侯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不再跨包重新排序。
3.或者将报名材料提交阳光学院行政楼7层708资产经营管理处。
六、项目(联系)咨询
资产经营管理处徐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72234、15750800656;
何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72234、1505946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