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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国际体能训练中心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8   点击量:

阳光学院拟对本校国际体能训练中心运营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GXYXGC20210928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光学院国际体能训练中心运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国际体能训练中心位于阳光学院校内五期工程,场馆内面积2000余㎡,装修及购买设施设备投入逾500万元,管理方为福州华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诚邀专业运营团队运营。

四、采购项目内容:

运营团队运营国际体能训练中心,本次招标范围为阳光学院国际体能训练中心。

运营方在运营协议期内每年向管理方支付管理费,每年支付管理费占年营业额的比例最高者为中标人。年管理费不得低于年营业额的35%,且年最低保底管理费为人民币30万元。

五、运营要求:

1.运营方负责营销与管理,收费由管理方负责;

2.运营协议期为三年;

3.水电费由运营方自理,管理方负责每月从营业款中扣除;

4.协议期内每月末累计营收款总额扣除累计售出预售服务未消费金额总和(预售服务未消费金额=预售服务销售面值÷总有效期天数×剩余有效期天数)及当月水电费后的剩余款项按70%支付给运营方,其余30%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及用户风险金于每年83130个工作日内结清。如出现月累计营收款总额不足以支付当月水电费情况,水电费差额部分运营方于次月5日前补齐。

5.运营方仅限于运营与健身、瑜伽等体能训练相关的业务,不得经营餐饮、食杂等与健身无关的项目,但可以适当销售瓶装饮料,销售前应将饮品清单报送管理方审批后方可开售;

6.阳光学院出于正常教学需要,以及管理方开展项目需要的,经通知运营方后,可以无偿使用该中心内相关设备及功能区,运营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和配合。

六、投标人资格: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健身、瑜伽等体能训练相关项目的运营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运营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违法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1020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110201500分止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0591- 83972234

邮箱: 9781065@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66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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