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财务处
流程图
流程关键点说明
流程发起前应先确认预算出处。
预算编制部门统一填写“阳光学院-本部”
报销人发起流程且直线领导审核通过后,将纸质单据提交至财务处。
财务处受理
办公地点:行政楼703
联系人:黄靖华
联系方式:18650858143